招聘|Recruit

第一章  总则 

第一条  为贯彻落实推进信息化发展、学科交叉和交流合作,加快骨干科技人才的成长,我司将支持一批跨单位、跨学科领域的优秀中青年人才组成创新交叉团队(以下简称“团队”),特制定本办法。 

第二章  遴选条件及方式 

第二条  团队应由不少于5位学科交叉、优势互补的优秀中青年人才组成,开展交叉学科的创新研究。主要支持我司科技人才与国内院外高校、科研机构、中小学 、事业单位等开展合作。 

第三条  团队负责人应为我司聘用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,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;团队负责人原所在单位为依托单位;团队其他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有较好的发展潜质,其中至少有2位成员应来自事业单位。 

第四条  团队应具有清晰的研究目标和研究计划,拟开展的交叉合作研究工作应具有跨学科、跨领域特点,并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较好的可持续性。 

第五条  结合新兴交叉学科发展、重要科研平台和大科学工程建设等组建团队,组建方案经依托合作单位学术委员会论证 

第六条  重大项目由我司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。 

第三章  经费支持与管理 

第七条  我司支持团队人才专项经费5000万元,主要用于科研合作、人员互访和人才培养等。项目执行期为3年(从获得拨款支持年度算起),经费按年度预算下拨。 

第八条  管理费不得转移到依托单位之外使用。团队负责人和成员应实事求是做好年度经费预算,确保年度预算执行率。对年度预算执行较差的团队,我司将视情况核减支持经费。 

第九条  相关经费的使用与管理须严格执行我司的有关财务规章制度,并接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。 

第四章  日常管理与评估 

第十条  明确团队成员的职责、义务、知识产权归属等。负责团队执行期间的日常管理、支撑服务和年度考核,对未开展实际工作的团队可以暂停或予以解散,对执行期内出现的重大问题和情况需及时报我司协商解决。 

第十一条  团队负责人负责团队的具体管理,督促成员按计划完成承担的工作,对不合适的或不积极参与团队工作的成员要及时予以调整,并报单位审批。 

第十二条  对团队成员或负责人出现不端行为或其他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,一经查实,我司将取消其团队成员资格或取消该团队,并视情况收回相应支持经费。 

第十三条  管理不善,导致团队不能按计划完成任务的,将追究管理责任,并收回我司支持的全部支持经费。对造成严重影响的,将进行通报,并暂停其享用资格。 

第十四条  团队执行期满后,我司组织专家对团队进行终期评估。评估结果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和不合格。我司对不合格团队将视情况追还支持经费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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